國家衛生計生委26日公佈《關於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期待各界獻計獻策,共同推動和規範醫師多點執業,以便固態硬碟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提供醫療服務。
  征求意見稿從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秩序、保證醫療質量安全角度規定了醫師多點執業的主要條件,明確醫師多點執業應當徵得第一執業地點的書面同意。臨床、口腔和中醫類別醫師,具有中融資級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同一專業臨床工作5年以上,身體健康,最近連續兩個周期的醫師定期考核無不合格記錄,可以申請多點執業。
  征求意見稿同時提出,在醫療機構擔任臨床、醫技和行政科室主要負責人及以上領導職務的醫師,不能多點執業,但可以在簽訂幫扶或房屋出租托管協議醫療機構間或醫療集團內部的醫療機構間多點執業。據新華社  (原標題:“醫師多點執業”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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